公共卫生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食源性疾病,守护校园食品安全

  • 发布日期: 2024-04-27 14:42:58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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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学校人群密度大、学生群体社会关注度高,学生的食品安全关系到学生和家庭的健康,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气温转暖后,各类微生物污染、有毒动植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风险增加。为了预防春季校园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校园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特点和危险因素分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校园注意事项

    学校是学生集中学习的地方,人群聚集密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学校食堂是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场所。保障师生在校园中的食品安全,是法律规定学校该履行的职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章对学校食堂的规定,食堂管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工具等定期消毒;保持学校食堂内空气流通;尽可能地挑选新鲜卫生的食材,防止购进可能被污染、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原料。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必要时应当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2.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程序。食物要完全煮熟煮透,特别是肉、禽、蛋和水产品类等微生物污染风险较高的食物;烹调豆科类食物也一定要烧熟炖透;配餐水果要新鲜,并清洗干净;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


    3.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4.学校应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进行科普宣教。

    二、学生注意事项

    在校期间,学生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合理的饮食搭配、健康的行为习惯也相当重要。

    1.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应洗手,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提倡使用公筷公勺,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


    2.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档或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

    3.不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霉变、生虫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或剩余食品;打开食品包装前,或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4.少食用煎、炸、烤制食品及汉堡包、方便面、碳酸饮料等高脂、高盐、高糖食品。

    5.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不饮用不洁净的水或者未煮沸的自来水;

    食品安全无小事,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需要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共同努力,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学生的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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