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2-09-09 14:42:27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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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我国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规模性反弹态势,我省多城市相继发生疫情,正逢暑期结束,中秋国庆将至,旅行返程,人员流动频繁,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防护意识,严防疫情输入。

    一、主动报备。域外来返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或住宿宾馆进行健康申报,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提倡就地过节,减少流动,非必须不前往7天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提倡居家休假、周边游,出行前,要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落地即检。域外来返人员做到落地即检,一个不漏。抵辽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按照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三、做好公共场所防护。前往公共场所尽量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交通方式。进入商超、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要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测温、验码、出示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缩短购物时间,使用扫码支付等非接触支付方式。

    四、坚持常态化个人防护。坚持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时参加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时刻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接触他人。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五、及时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保护自己及家人健康的重要手段,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市民(特别是60岁以上人群)请尽早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

    六、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要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政府及防疫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关注官方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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