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控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2-01-05 10:10:40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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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月3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75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108例,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报备,并按照目的地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

    疫情期间,出租车运营时,司机和乘客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几点防控要求:

    1. 运营车辆需配备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防疫物品。

    2.在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首选开窗通风,如使用空调,建议采用外循环方式。

    3.每日运营前做好方向盘、车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洗消毒,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4.运营过程中保持车辆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5.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戴手套,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6.载客前核验健康码和扫码登记信息,健康码正常者方可乘车。

    7.司机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乘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建议乘客在后排落座。

    8.如有咳嗽等症状者搭乘时,车辆及时开窗通风,并对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如:车门把手、方向盘和座椅等)进行消毒。出现呕吐物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垫、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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