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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1-12-29 09:59:44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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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27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209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182例,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元旦、春节将至,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报备,并按照目的地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

    疫情期间,当进出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时,场所内借阅人员和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几点防控要求:

    1. 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图书馆的借阅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保持图书馆内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馆内电梯、楼梯、电子阅览器、自助借还书机、触摸屏、卫生间等公共接触区域应定期清洁消毒。

    6.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时可在咨询台、电梯口、图书借阅室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7.办理书刊借还,借阅人员与他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在咨询台和等待区等设置“1 米线”。

    8.对每日、同时段入馆人数进行控制,借阅人员须实名登记。

    9.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0.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入馆群众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1.入口处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入馆人员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注意事项。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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