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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1-12-24 09:32:40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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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多地仍持续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22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100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71例。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元旦、春节将至,为健康平安过节,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离辽,我省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从事食品加工、销售、服务等从业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几点防控要求:

    1.从业人员(含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品企业必须加强员工卫生培训,向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口罩、手套和洗手设施等。加强自律,少聚餐、少聚会。

    2.从业人员主动自我监测。每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报告健康状况,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离岗并报告、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3.从业人员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保持手卫生,正确使用一次性手套,每次换手套或摘下手套时必须洗手,避免戴着手套触摸眼、鼻、口。咳嗽或打喷嚏时要掩盖口、鼻,避免与任何表现出呼吸系统疾病症状的人密切接触。经常清洁/消毒工作表面和接触点。

    4.生产加工线的员工之间保持距离。可采用错开工位点,限制同班次人数等措施,避免面对面工作。合理安排食品生产线的流程,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场所要注意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与新鲜。

    5.食品运送人员(含司机)避免直接接触食品。建议使用一次性容器和包装。保持所有运输容器的清洁并经常消毒,避免食物受污染,并与其他可能导致污染的货物分开。

    6.食品售卖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和工作环境卫生。经常洗手,正确佩戴口罩。鼓励非接触式支付。对经常接触的物品等要及时清洁消毒,包括勺、钳、容器、购物车、门把手等。散装直接入口食品避免直接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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