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近期,国内多地连续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11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75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49例。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我省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教师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几点:
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5.工作期间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错时、错峰用餐。
7.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8.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 辽宁省成功举办2025年全国儿童预防接种2025-04-28
- 2025年辽宁省特定健康问题哨点监测培训2025-04-28
- 辽宁省第十届职业人群“万步有约”健走激励2025-04-28
- 2025年度辽宁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2025-04-28
- 辽宁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2025-04-28
- 筑牢健康防线,助力乡村振兴2025-04-28
- 加强职业卫生宣传,为劳动者健康保驾护航2025-04-28
- 我省全国疟疾日现场联合宣传活动在大连顺利2025-04-27
- 送医上门服务,情暖离休干部2025-04-27
-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传染病智能监测202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