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近期,国内多地连续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10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87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51例。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我省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社区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几点:
1.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就医。
3.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掌握基本防控知识和应急处置流程。
4.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工作期间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及时对工作证、门把手、键盘鼠标、文具、固定电话和办公桌椅进行必要的清洁消毒。
7.尽量减少纸质文件传递,减少人员接触;确需传递文件的,交接后注意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8.接待来访人员时,应要求对方必须佩戴口罩。
9.上门服务前,应提前与社区居民电话沟通上门时间;上门服务时需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10.上门服务期间,应减少使用厢式电梯,乘坐厢式电梯时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减少参加聚会、聚餐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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