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控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1-12-06 14:41:20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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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5日0-24时新增确诊病例61例,其中本土确诊病例38例。12月6日宁波市通报3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感染者。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我省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从事保洁工作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工作期间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做好个人防护。

    2.工作服干净整洁,定期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在处理垃圾时,如遇弃用口罩等垃圾,切忌徒手捡拾。

    4.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工作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每日保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抹布、喷壶等清洁工具进行清洗消毒处理。

    7.注意适度运动,保持睡眠充足。

    8.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9.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

    10.接触入境人员或货物、交通工具的保洁员要固定岗位,避免境内、境外作业人员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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