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控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1-12-05 14:39:25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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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我省人员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建议外省来(返)辽人员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与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及早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疫情期间,伤残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应注意以下几点:

    1.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清洁卫生。

    2.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3.户外活动、购物或就医时,避免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进行手卫生。

    4.前往医院检查时,应佩戴口罩,尽量缩短就诊时间,避免集中候诊,回家后及时洗手。

    5.进行康复训练时,训练量不宜过大。训练结束后及时进行手卫生。

    6.在室内公共场所活动时,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7.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8.尽量不去人员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

    9.看护人应加强自身健康监测,确保看护期间身体状况良好,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0.看护人或伤残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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