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疾控发布健康提醒

  • 发布日期: 2021-11-11 11:49:14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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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9日大连市再发通告,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不离连要求。截至11月9日24时,我省大连市累计报告62例本土确诊病例、70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月10日,吉林省吉林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系省外返吉人员),其11月7日乘坐G3649次高铁(4车13F)返回吉林市,目前在辽人员如与其为同乘人员,请及时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做到人、物、环境同防。为保护全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省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居民要做到:

    一、请及时关注所在地区疫情形势变化及防控要求,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与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须主动报备,或发现健康码变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少流动,少聚集,近期非必要不离辽、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阳性病例地区,不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状况不明的人员接触。

    三、建议从外省来(返)辽以及近期有报告阳性病例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早做1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个人防护中要做到正确佩戴口罩,谨记以下六个事项,才能让口罩发挥真正的防护作用:

    一是要戴对。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压实。

    二是佩戴时间。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是特殊情况下不要重复用。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四是口罩的重复使用。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五是口罩使用。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六是口罩存放。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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