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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双节”出行健康防护提示

  • 发布日期: 2021-09-16 10:20:18
  • 来源: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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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传统节日“中秋节”和 法定假期“国庆节”即将来临,出行、聚餐、集会等将会增多,为健康、安全地享受假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温馨提示:今年“双节”期间,要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护我们每个人的健康安全。

    1.节假日出行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牢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经常开。同时,要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

    2. 合理安排出行。建议避免非必要的跨境旅行;非必要不要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

    3.旅行期间,乘坐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和乘务人员管理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并妥善保存票据以便查询。如旅途过程中出现头痛、乏力、干咳、发热等症状,做好防范感染他人的措施,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取消或中止旅行。

    4. 注意饮食卫生。在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不吃未烧熟煮透的食物,海产品应深度加工后食用;尽量使用公筷公勺,食物放进冷冻室时,要严格包装,避免互相污染。

    5.旅行或外出归来,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应自我观察14天。一旦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触摸眼、口、鼻等部位;回家后立即洗手并更换衣物。此外,有发热或呼吸道等症状的身体不适人员,或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不要去公共场所。

    6. 疫苗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疫苗的人群要尽快接种,节假日期间按照安排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特别是第2剂应在首剂接种后3周及以上至8周内尽早完成,尽量不要因为旅行影响第2剂的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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