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信息

中心简介 机构设置

党务工作

党委纪检办公室 工会

政务管理

办公室 业务与应急管理办公室

人事监察科 质量管理办公室

财务科 总务科 安全保卫科

图书档案资料科 离退休职工服务科

疾病防控

感染与传染性疾病防制所

免疫规划所 地方病防制所

艾滋病与性传播疾病防制所

媒生物控制所 结核病防制所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所

疫苗接种门诊

公共卫生

职业卫生所 放射卫生所

营养食品安全与学校卫生所

环境卫生安全所

检验检测

理化检测所 毒理检测所

卫生微生物检测所

法规标准

法律 法规

工作方案 卫生标准

服务窗口

资质状况 服务指南

检验流程 认证认可 

空调评估 政策信息

公证性声明 质量保证

联系我们

工作动态
疾控专栏

甲类传染病 乙类传染病

丙类传染病 新发传染病

专题报道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通知

应急管理宣传周专题

抗震救灾专题

甲型H1N1专题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

 

盘锦市对甲流、麻疹、乙肝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盘锦市疾控中心于2010年1月6日和1月22日先后两次对两县两区甲流疫苗、乙肝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各疫苗接种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甲流疫苗个案信息录入错误、接种信息上报不及时等。为确保我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麻疹疫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疾控中心要求:1、各县区疾控中心对各接种单位上报的信息应进行时时统计,及时发现问题,给予纠正。2、各县区应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进行业务指导。3、乙肝疫苗和麻疹疫苗接种应以摸底数为基础,合理安排接种,确保接种率。4、各县区应加紧完成疫苗接种工作,及时、完整、准确上报接种信息。

盘锦市疾控中心

 

 

Copyright © 2003 by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帮助信息 联系我们 Email:net@lncdc.com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   邮编:110005   电话:024-23388439  

备案证书:辽ICP备06016341号

辽卫网审字[2009]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