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信息

朝阳市疾控中心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

 

为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控和救治工作,防止手足口病疫情扩大蔓延,进一步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按照朝卫传[2008]32号文件要求,朝阳市疾控中心于5月13日--5月23日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总结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共检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十七家,其中综合医院13家,中医院4家。重点对医疗机构手足口病及传染病预防控制组织机构、疫情报告管理、疫情网络直报、传染病诊疗及手足口病诊疗、医务人员培训、肠道门诊和呼吸道门诊进行了督导检查。

1.手足口病工作开展情况

十七家医疗机构均建立了手足口病控制组织和救治专家工作组,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及预检分诊制度。多数医疗机构有健全的疫情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包括手足口病)的网络直报,并建立了疫情管理档案;对医务人员进行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培训;基本上按要求开展了消毒工作。

2.传染病管理

绝大部分医疗机构建立了传染病控制组织,预防保健科有专用电话、计算机等设备,具备上网条件。建立了健全的疫情报告制度、预检分诊制度和疫情管理档案,在门诊建立了传染病疫情登记,对传染病疫情进行网络直报。经过多年传染病疫情直报工作的督导检查,目前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第二医院、各县(市)医院如凌源市第一人民医院、喀左县第一人民医院、建平县医院、北票市二院、朝阳县医院等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预防保健科硬件齐全,疫情报告程序规范,报告卡书写正确,无漏报、迟报现象发生。

多数医疗机构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肠道门诊,做到了“七专”,检测试剂、检测用培养基配备齐全;肠道门诊医护人员、检验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1. 院内督导检查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院内督导检查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医院管理层及综合管理部门应该对医院各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随时监督,并定期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改进,同时做好记录。

2. 疫情报告人员不明确,职责不清,有迟报或报卡填写不正确的现象。各相关科室和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传染病疫情,在文件或岗位职责中将这项工作确定到人,并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加强对疫情报告人员的培训,防止漏报、迟报及错报的发生。

3. 部分医疗机构疫情管理档案不规范。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管理档案。

4. 多数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医疗机构要按照预检、分诊制度的要求制定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并认真开展预检分诊工作。

5. 部分医疗机构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应加强对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的投入。每个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配备医护人员个人防护装备的数量,以满足应急卫生事件发生时个人防护工作的需要。

6. 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没有分设,部分肠道门诊“七专”不符合要求。应单独设立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进一步完善肠道门诊“七专”的建设,建立患者通道和医护人员通道;药房应备齐诊疗药物,检验室应具备检测肠道病致病菌的能力;消毒消杀药械应配备齐全并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进一步提高肠道门诊医护人员、检验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做到“来之能战”,真正发挥肠道门诊的作用。

7. 部分检验人员及医护人员对相关专业知识掌握不扎实。要加强对医护、检验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能力。

朝阳市疾控中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