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疾控信息

中心顺利通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

甲级评价资质续展现场考核工作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续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08]33号)的要求,卫生部组织现场考核组于2008年4月16~17日对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职业卫生)甲级评价资质续展工作进行现场审核。考核组一致认为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责任比较明确,资料齐全;技术人员中有19人取得相应资质,参与评价项目或检测项目人数比例符合要求;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符合“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目录”的要求,仪器设备的保管、检定、校准,使用、维护记录,操作规程符合要求;采样记录基本符合要求,原始记录、检测和评价报告基本规范;职业病评价报告书质量基本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中

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并能够定期开展各种质量控制活动。

综上所述,中心在组织机构、人员结构、仪器设备条件、检测能力、评价能力、质量管理体系六个方面,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评价机构(甲级)资质续展要求。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