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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所

科室简介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所,具有悠久历史,经过几代专业人员的不懈努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工作业绩。如今, 环境卫生在新时代里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研究工作范围更广,因此,今年3月,根据国家卫生部的文件要求重新整和优势力量扩大组建了新的环境所,现在全所共有15名职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正高3人,副高3人,其中研究生1人,本科8人大专2人。我所拥有各类国产和进口检测设备三十余台套,主要负责辽宁省生活及饮用水(含水源水、矿泉水、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出厂水、自备水、二次供水、分质供水、桶装饮水,游泳池水,娱乐水)、饮用水卫生安全产用品(含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打机介成管材料、管件,贮水设备、防护涂料和材料、水处理剂、水质处理器,各类饮水机等),化妆品(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日用化学品(牙膏肥皂、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除臭剂等)、保健用品、卫生用品、室内外环境和公共场所空气、微小气候、装修装饰材料,空气净化器、厕具等产品或样品的卫生检测和卫生学评价工作。具备开展各项环境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和处理环境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条件。

  2004年通过了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同时取得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并且是获得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证的省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检测与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农村改水、改厕工程、环境健康相关工程等的验收和卫生学评价。
科室职能

落实环境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方案、标准、规划等;

负责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日用化学品、居室、装饰装修材料、公共场所、垃圾等环境污染物的健康效应进行卫生学检测、评价。

开展公害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预防控制,为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依法行政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为相应的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和农村改水、改厕等提供检测、评价、技术咨询等。

承担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培训。

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健康危害进行调查,为环境卫生应急事件提供技术支持。

承担新、改、扩建设项目及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评价。

对将要投放市场的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环境卫生安全性评价,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收集并向社会提供相关的环境卫生信息、预防保健咨询,参与社区环境卫生健康促进工作。

完成国家疾控中心、省卫生厅下达的其他相关任务。

相关法规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doc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doc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doc

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水质标准》第二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农村生活用水量卫生标准》GB11730-89

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标准

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相关下载

农村改水改厕发展进度报表

电脑用空白报表:

改厕报表.xls  

改水报表.xls

填表说明.doc

人工手写空白报表:

手写改厕空白表.xls 

手写改水空白表.xls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

辽宁省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实施方案.doc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方案制表说明.doc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报表.doc

监测数据报表(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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