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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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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依据 |
二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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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关系:
1.接受上级工会领导(社会属性)
2.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单位属性)
3.为职代会负责(工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源于全体职工会员,工会委员会是职工大会或职代会的常务办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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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职能:
1.维护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参与职能(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宣传教育职能
4.动员组织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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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主要任务:
1.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
2.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力
3.努力满足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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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依托保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之规定,工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在上级工会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工会职能和特点,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
2.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之规定,创建“职工之家”作为开展工会活动的依托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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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共同目标:
工会组织与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发扬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为祖国为人民,为党和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而奋斗!
以上工作要点简称二部法规、三个关系、四项职能和三项主要任务、二个依托保障、一个共同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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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电话:024-
2337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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